一、政治思想要求
1、實習醫生在實習期間,應遵守學校和太和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。
2、實習醫生在政治思想、業務學習等方面應服從太和醫院的領導,及時完成上級醫師交給的醫療和其他各項任務。
3、實習醫生應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,養成良好的醫療行為規范,絕對不允許為了個人學習而影響患者的治療、增加患者的痛苦,甚至損害患者的健康。
4、對太和醫院的科研成果及有關醫療業務情況等尚屬于保密范圍的,不得向外泄露。
二、學習工作要求
1、實習醫生在門診、病房臨床實習時,應在上級醫師指導下負責管理一定數量患者(可以管病床3~5張)。
2、實習醫生在病房實習時,應提前對經管患者進行巡視檢查,扼要地報告患者情況、檢查結果、提出診斷及處理的意見。查房后,及時記錄上級醫師查房的意見。每天上午和晚上應在上級醫師帶領下,進行查房。
3、實習醫生應重視提高病歷書寫質量,書寫病歷及各項記錄必須詳細明了,文字通順,字跡清楚,格式完整,不符合要求的應重寫。
4、實習醫生接到新患者入院通知后,應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去病房檢查患者的病情,在次日查房前(最遲在24小時內)寫好完整的大病歷。第一次病程記錄和醫囑由上級醫師帶領實習醫生在患者入院8小時內完成,對一般患者每兩天記錄病程一次,病重患者做到每天記錄,急危重患者病情應隨時記錄,住院時間較長的患者,每月作一次病程小結。
5、實習醫生應遵照上級醫師的指示,開具化驗單,檢查通知單及一般醫囑處方等,各種單據和記錄均須上級上級醫師復核加簽后方為有效。
6、實習醫生對患者的治療操作應在醫囑開出后及時完成。凡第一次操作或對一些特殊檢查和尚不熟練的操作,應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完成。男實習醫生檢查女患者時,必須有第三者在場。
7、實習醫生應密切關注患者的病情變化,了解患者的護理工作執行情況及思想情況。遇有病情變化或接到護士通知時,應及時向上級醫師報告,在上級醫師指導下,積極參與患者的診療處理。
8、實習醫生在正常診療工作中發生職業暴露的,所在科室應按照醫院有關規定積極處理,并及時上報教學辦。
9、實習醫生主管的患者須請其他科醫師會診時,實習醫生應陪同會診醫師前往病房診視。
10、實習醫生應嚴守保護性醫療制度,對于危重患者的病情、特殊患者或自己不太清楚的問題,未經上級醫師允許,不得擅自告訴患者或家屬。不得對患者、患者家屬、相關單位發表有關病情的意見。
11、實習醫生實行24小時負責制。實習醫生應跟隨帶教老師值班,值班后給予補休。雙休日、節假日上午在值班醫師帶領下查房,完成所管患者當日的醫療工作(如醫囑、換藥等)。
12、實習醫生在不影響完成病房或門診工作的前提下,應積極參加醫院舉辦的專題講座、學術報告和科內的教學活動(小講課、病例討論、教學查房等),并做好學習記錄。
13、實習醫生在完成醫療工作的同時,還應學習護理,協同護士完成相關操作(抽血、吸氧、吸痰、灌腸、導尿、手術前皮膚準備等)。
14、實習醫生進入科室實習時,應及時做好交接班工作,了解該科室、病房的有關情況。各科之間的交接班,必須事先取得聯系,做到當面進行。逢節假日則推遲到假日后第一天進行。
15、實習醫生應參加各輪轉科室組織的理論和技能考試。
三、紀律考核要求
1、實習醫生必須遵守科室的勞動紀律,不遲到,不早退。經核實,曠崗一次扣該科實習成績10分,遲到或早退一次扣該科實習成績5分。該科實習成績低于60分,作不及格論。
2、實習醫生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,不得私自換班、替班,若有特殊情況需調整,需經當日上級值班醫師批準。
3、實習期間無特殊理由不得請假。因病因事不能堅持實習時,必須辦理請假手續。一天以內者,由所在科室主任或科教總醫師批準;一周以內者,由醫院教學辦批準;一周以上者,除所在科室、教學辦同意外,還需向學校教務處備案。
4、實習醫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需請假的,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執行。
5、實習醫生某科缺實習時間累計達三分之一以上者,該科成績作不及格論;缺實習時間累計達二個月以上者,實習作廢,交學校處理。
6、實習醫生必須嚴格執行實習輪轉計劃,不得擅自調換科室。如有特殊情況需調換科室,須經醫院教學辦批準。凡擅自調換輪轉科室的,該科實習成績作不及格論。
7、實習成績一科及一科以上不及格者,需在實習全部結束后補實習。
四、其它要求
1、實習期間,實習醫生住宿問題由學校解決。
2、醫院為公共場所,為保障實習順利進行,實習醫生均需購買意外傷害險。
3、實習醫生因違反相關規定,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,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本人承擔。